酉阳县粮食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承担着县级应急大米的储藏使命。但是,便是这样一家以“全国粮心”为己任的企业,却陷入了过期大米事情的泥潭,令人震惊和痛心。
“全国粮心”,本应是对粮食安全的据守与许诺,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尊重与关心,酉阳县粮食公司的行为却背离了这一初衷,将过期大米从头打码后销往商场,乃至包含部分村庄小学,这是对食品安全的极大无视,也是对社会职责的严峻缺失,该公司却涉嫌将过期大米从头打码后销往商场,严峻违背了食品安全法规,触及严峻食品安全事情。
2024年10月,一份关于酉阳县粮食公司告发资料流出,重庆粮食集团酉阳县粮食有限职责公司(以下简称“酉阳县粮食公司”)被指将过期大米从头打码后销往商场,这中心还包含部分村庄小学,告发者供给了很多音视频资料,并称该粮食公司的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已继续多年。
据告发人龚先生的描绘,在2023年6月6日,他亲眼见证了酉阳粮食公司工作人员将过期大米从头包装并更改生产日期的进程。
这些本来标示为“晶威美虾稻香米”、生产日期为2022年10月16日的大米,被腾装到新的黄色包装袋中,并被打码成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5日及2023年5月10日的“桃源贡米”。
更令人震惊的是,龚先生还表明,这些被替换过的大米有清晰的意图性地销往了龙潭镇以及周边留守儿童比较多的村庄校园,如龙潭期望小学、渤海小学、南翔小学、赵庄小学、江丰小学等。
因为事发时龚先生没有脱离公司,所以一向未发声。直至2024年,龚文峰才将此事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2024年10月10日,据酉阳自治县商场监督办理局音讯,有媒体反映“重庆粮食集团酉阳县粮食有限职责公司将过期大米从头包装出售”的问题,在2024年7月,重庆市商场监督办理局现已接到市教育部门移送的关于酉阳县粮食公司出售大米问题的头绪后,当即安排专案组前往酉阳县做出具体的查询,前期重庆市商场监管归纳行政法律总队已依据告发头绪立案查询,将依据查询的终究成果依法依规处理。
2024年10月12日,据重庆市商场监督办理局音讯,初步查明,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酉阳县粮食公司经过自行腾装、托付分装的方法,将公司粮库的动态轮换米代替自主品牌的大米对外出售。
出售总量为16221袋、116467.5公斤,出售金额达62.73万元。其间,向酉阳县龙潭、龚滩等部分校园出售1215袋、23119.5公斤,出售金额11.67万元;向社会出售15006袋、93348公斤,出售金额51.06万元。该企业存在虚伪标示保质期等违法行为。
做为一家国有企业,酉阳县粮食公司本应成为食品安全的守护者,成为人民群众信任的刚强后台。但是,这次事情却暴露了公司在办理、监管等方面的严峻缝隙,也引发了大众对国有企业社会职责的深刻反思。